深圳社保停交后,几个月过期?

2020-04-26 社会 115阅读

社保停交不会过期,医保中断有3个月“宽限期”,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

对于在深圳工作的非深户籍劳动者,如果从单位辞职以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就业单位,应该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不能通过一些中介机构“挂靠”缴纳社保。

深圳市对医保中断设置了“宽限期”,以前是1个月,近年已经延长至3个月。即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

对于参加了深圳失业保险,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无论是深圳户籍还是非深圳户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不会造成医保关系中断。

扩展资料:

在医疗保险中有一个“连续参保时间”的概念,与之挂钩的是参保人每个医保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以及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的基金支付比例。

也就是说,参保人停缴医疗保险之后,不仅停缴的当月不能享受医保统筹基金的待遇,并且重新参保之后,要重新计算连续参保时间,影响到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封顶线”。

医疗保险中还有一个“累计参保时间”的概念,这关乎参保人在退休时是否达到最低医保缴费年限的要求,达到要求才能免费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医保断缴后,并不意味着之前的医保缴费年限“清零”,而是可以累计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非深户籍劳动者失业或辞职后如何避免社保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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