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2006年全国人大修改了《邮政法》,对邮政体制进行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改革后,重新成立国家邮政局,对应在省成立邮政管理局,实行中央垂直管理,是政府部门,纳入行政编制,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主要履行邮政、快递行业监管和邮政领域政府间对外交往职能。
另外,成立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设在省、市、县的原邮政局均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分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履行邮政普遍服务及其他方面业务。所以,你所说的“中国邮政”,也就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这属于企业,不是公务员,就是监管邮政公司和民营快递企业。
可以在网上查阅《国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5〕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邮政监管机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
扩展资料
公务员的性质: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
1、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2、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根据人社部5月30日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
3、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