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曾兰芳
成都市物业管理公共信息标识规范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二〇一一年一月前言本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我市各类型物业管理区域现行的公共信息标识,充分考虑我市城乡物业管理发展现状,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物业项目服务中心与公共区域标识;3.秩序维护标识;4.环卫绿化标识;5.设施设备标识。本规范规定了物业管理区域类导向、位置、安全信息等公共标识设置使用的图例标识,具体包括有安全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物业管理工作标志,共用设施设备说明标志、操作标志,建筑物共用部位指示标志等。本规范由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归口。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成都市红牌楼长益路11号长益商业寓所5楼22号,邮政编码610041)。本规范起草单位:成都蜀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成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利丰物业有限公司、威斯顿物业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成都宝利物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和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西南航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蔡任重袁庆华唐宗伟闻涛巫庆敏苟强伍三明涂小军闫震浩琚军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