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税法规定:
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允许税前扣除最高限额:2000万*5‰=10万
如果实际发生额是80万,那么发生额的60%是:80万*60%=48万
按税法规定只能扣除10万,48万-10万=38万,38万仍须缴税
不考虑其他因素,2019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为:
(2000万-10万)*25%=497.5万
具体可参考业务招待费
现税法规定:
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允许税前扣除最高限额:2000万*5‰=10万
如果实际发生额是80万,那么发生额的60%是:80万*60%=48万
按税法规定只能扣除10万,48万-10万=38万,38万仍须缴税
不考虑其他因素,2019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为:
(2000万-10万)*25%=497.5万
具体可参考业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