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人二手住房系指由房屋产权人出售,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已颁发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可在房屋交易二级市场流通,卖房人具有完全处置权利的住房。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包括:个人二手住房抵押贷款、个人二手住房转按揭贷款业务。
(三)个人二手住房抵押贷款是指贷款人用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在二级市场购买住房的商业性贷款。
(四)个人二手住房转按揭贷款是指在贷款人已办理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原房屋所有权人)在贷款期间内将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住房出售,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向新房屋所有权人(新借款人)提供的抵押贷款业务。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贷款人向新房屋所有权人发放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应的抵,质押登记手续,原借款人清偿其《借款合同》项下贷款,该《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终止。二是贷款人、原借款人、新房屋所有权人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借款合同》进行变更,借款人由原借款人变更为新房屋所有权人,由后者承继前者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同时办理担保合同的变更及相应的抵,质押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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