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单位个税系统分类所得必须填吗

2020-06-11 财经 113阅读
没有的,不必填。
修订的个税法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执行综合与分类征收的新的税制模式。
新修订的个税共有9个税目,较修订前减少了两个,减少的税目一个是“其他所得”,再一个是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并为一个税目“经营所得”。合并后的9个税目分别是:(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这九个税目中的前4项统称为“综合所得”。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分类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分类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按月或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分类所得代扣代缴)》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实行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取得的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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