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不合格,可以在下一年度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合格,须重新参加所有课程的培训考试。两门理论课程均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本次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在下一次考试时补考。
补考仍不合格,须重新参加所有课程的培训考试。如若同时报考两门,而该两门课程又同时没有及格,则取消该生补考机会,须按新考生重新报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获得教师资格,并不一定能够担任教师,能否担任教师还需要教育部门是否招聘录用。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课考试每年3月、11月各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1月、9月(在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的报名时间由自考办另定)。教材由自考办供应。 教学技能测试每年举行1—2次,一般在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1月报名,具体时间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确定后公布。
教学技能测试的内容为:备课、说课或上课、面试。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意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在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允许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但在申请参加教学技能测试时,应已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