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比利时签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规划好出行计划和目的,登陆比利时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和签证中心网站,阅读有关签证注意事项。
第二步、登陆大使馆网页,下载相应的签证申请表以及相应模板类表格文本文件;比利时签证申请表所在网址链接:http://www.vfsglobal.cn/Belgium/China/Chinese/Tourism.html
比利时旅游签证所需的资料:
1.护照 + 复印件
一个有效护照:应该是在 10 年之内签发的,应该是在预定离开申根地区后的至少 3 个月内有效,如需多次入境,应至少在最后一次预定离开申根地区的时间内有效。
申请签证时所用护照需含至少 2 页空白护照页
请提供一份护照复印件(空白页无需复印)
完整的学校地址,电话号码;
准假证明;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亲属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如果申请人独自出行或和父母双方中的一方家长出行,需要提供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出行许可证并由外交部认证;如果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不在国内,则由当前所居住的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证明。
最近三个月的银行帐单,无需存款证明。
银行帐单应为可以反映近期收入(如月薪,养老金等)的活期存款明细,不应为“信用卡账单“。
公司的地址、联系方式;
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准假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翻译。
2.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一份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暂住证(如有)或 居住证明(于外籍人士适用)
3.申请表格
一份由申请人填写完全,并签字(需签两次:申请表第 37 条和最后一页)和填写日期的申请表。
点击链接在线填写表格。
4.照片:两张 6 个月内所照的符合规格的护照照片。
5.一份有效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
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并覆盖实际停留时间,且最低 3 万欧元(300,000 人民币)保额的医疗保险。
保险应覆盖由于健康原因,急诊或住院治疗而回国的费用,或由于在申根地区死亡所产生的费用。
6.未成年人(18 岁以下):学生证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
家长同意授权:
7.户口:户口所有页的复印件(只针对中国公民)
8.申请人资金能力证明
9.在职人员: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者中文并附上英文翻译),使用有公司抬头的公文纸,需加盖公章、签字、日期,并明确如下信息:
10.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11.未就业成年人: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12.旅游计划
提供详细的旅行计划(例如出行方式,旅行路线等等)
当申请多次入境时:只需提供首次入境的机票预定单。
13.机票预定
请注意:申请人需提供往返机票订单。机票应该在签证签发后购买!
14.住宿证明
申请人应提供全部行程内有关住宿的详细联系信息。
二、比利时签证有效期:
短期停留签证(C种类)可以在26个申根国家在180天内停留不超过90天。超过其所规定时间需按照国别签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