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1、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五)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
(六)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办理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手续。
3、办理期限
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4、办理单位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扩展资料
说明事项:
1、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2、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3、申请前核查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4、属于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的,还应当核查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5、受理前先行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有机动车违法未处理、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未办理报废注销的情况,应当告知申请人先行处理,再办理业务,若所持驾驶证有效期满截止日期在30日内的,申请人可作出书面承诺后办理有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