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陕西省为例
个体工商户注销,分为依申请简易注销和登记机关依职权注销两种方式,流程如下:
1、登记机关依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程序:
(一)注销申请
(二)进行公示
(三)登记审核
(四)材料归档
2、登记机关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程序:
(一)调查核实
(二)登记审核
(三)决定注销
(四)进行公示
(五)材料归档
扩展资料:
一、登记机关依申请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程序:
(一)注销申请。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简易注销”模块中填写申请。
(二)进行公示。申请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三个工作日。
(三)登记审核。登记机关在接受纸质申请及营业执照后,在综合业务系统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模块中进行审核。
(四)材料归档。注销完成后,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等有关材料归入该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
二、登记机关依职权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程序:
(一)调查核实。对拟注销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收集相关材料。
(二)登记审核。填写《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表》,报主管领导核准。
(三)决定注销。根据《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表》,直接注销登记,打印《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决定书》。
(四)进行公示。自作出准予注销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公示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情况,并公告其营业执照作废。
(五)材料归档。注销完成后,将《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表》《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决定书》等有关材料归入该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