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工商银行已经接受办理你信用卡申请的业务。意思是信用卡卡部已收到你的申请信息,正在做出审批,安心等结果出来。最终审批还是看个人资质,发卡中心审核批准发卡。
信用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我国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信用卡标准英文名CreditCard。
扩展资料:
发卡
申请人申领信用卡成功后,发卡行将为持卡人在发卡银行开立单独的信用卡账户,以供购物、消费和取现后进行结算。
开卡
由于信用卡申请通过后是通过邮寄将卡片寄出等方式,所以并不能保证领取人就是申请人。为了使申请人和银行免遭盗刷损失,信用卡在正式启用前设置了开卡程序。开卡主要是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等,核对申请时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符合后即完成开卡程序。
此时申请人变为卡片持有人,在卡片背后签名后可以正式开始使用。信用卡开卡后一般需同时为卡设立密码。
信用卡特约商户或银行受理信用卡后,要审查信用卡的有效性和持卡人的身份。
辨识
信用卡卡面上至少有如下信息:
正面:发卡行名称及标识、信用卡别(组织标识)及全息防伪标记、卡号、英文或拼音姓名、启用日期(一般计算到月)、有效日期(一般计算到月),最新发行的卡片正面附有芯片,芯片账户与卡磁条账户为相对独立的两个账户。
背面:卡片磁条、持卡人签名栏(启用后必须签名)、服务热线电话、卡号末四位号码或全部卡号(防止被冒用)、信用卡安全码(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上,紧跟在卡号末四位号码的后面的3位数字,用于信用卡激活、密码管理、电视、电话及网络交易等)。
授权
商户、银行确认信用卡有效,根据与发卡行签订的合同与银行联系,请求授权。授权是要进一步证实持卡人的身份可以使用的金额。授权一般在超过合同规定的使用金额时进行。
发卡银行收到授权通知后,根据持卡人存款账户的存款余额及银行允许透支的协议情况发出授权指令,答复是否同意进行交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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