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新交规修改多达44条。52种驾驶行为将被扣分,其中,11种违法行为中机动车驾驶人将一次被扣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扣12分。
2、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也一律扣除12分。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12分。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12分。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扣12分。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扣12分。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扣12分。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扣12分。
9、关于超速的,分运营和非运营车辆处罚不同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12分。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扣12分。
扩展资料:
一次性扣12分的话,如果交警在现场已经开具了罚单(具有具体处罚文书号)的话,可以去指定的违法罚款缴纳点(例如银行)去缴纳罚款。如果还没有出具具体罚单,就需要带上驾驶证、行驶证到交警队确认违法。
违法行为的处罚中没有吊销驾驶证或者扣留驾驶证要求的,驾照继续留在自己手里,但是需要参加交通安全教育以及重新科目一考试,通过后才能恢复驾驶证。
如果不是一次扣12分,就可以用两个驾照来消分的。新规实行一证最多为3辆车消分,一辆车最多接受3个驾驶证消分。
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首先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
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的学员一样。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则需重新参加学习和考试。
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但未满24分,只需参加法规培训与考试,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24分或以上,驾驶员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培训外,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培训,全部通过后才能重新取得驾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