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文,即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文网文分为三大类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文化产品,互联网文化单位 。涉及这些类型的业务都是需要办理文网文的。
一、互联网文化活动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2、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二、互联网文化产品
1、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三、互联网文化单位
指的是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后,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或公司必须取得许可证。
这些类型的网站也是需要办理文网文的:
1、游戏类:含游戏产品运营、游戏产品运营(含虚拟货币发行)、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2、表演类:即各种网络直播产品;
3、动画动漫类:指的是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
4、音乐娱乐类:像音乐门户网站,app音乐产品;
5、展览比赛类:指的是展览型比赛型的网站;
6、演出剧节目类:像爱奇艺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
7、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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