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注册的商标是可以在国内使用的,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此商标在国内不受法律的保护。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换句话说就是,每个国家对他国授予的商标权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在哪个国家取得的权利也只能在哪人国家获得保护,在其他国家是不承认其权利的。因此,企业要使其商标权在所销售的国家获得保护,扩大商标权利的地域性,就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续。在目前,主要是二种方式:一是直接向所在国家申请商标注册;二是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
扩展资料:
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一般应委托所在国的商标代理人。申请人可以委托自己在所申请国的贸易伙伴代为寻找,也可以自己寻找,目前为许多企业所乐于接受的是委托我国的商标涉外代理机构办理。委托这些机构办理时,只要出具相应的委托书提供相应的商标图样(文字商标有时不要),指定必要的商品范围就可以了。
若申请人委托自己在国外的贸易伙伴代为办理时,双方应签订协议,写明以我方名义申请注册,以防商标权旁落。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