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费以外收取国资有偿使用费合法吗?

2022-08-06 社会 57阅读
法院诉讼费以外收取国资有偿使用费绝对是不合法的。法院只能收取诉讼费用。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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