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微信骗了两万八千多,我报警警察只给我立案!我投诉成功也没用我不敢给家人说。我的钱要怎么找回?

2020-06-05 社会 103阅读

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对公民的报案进行审查,如果有犯罪事实的,会立案调查追捕。

《中华人民国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扩展资料:

案例

2017年5月初的一天,小许(化名)发现有人加她微信,小许接受了。对方自称是上海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还发了一些与公司有关的图片。几天聊下来,两人成了朋友。男子告诉小许,手头上有个50万元扶贫资金项目,该项目不能给自己的亲戚和家人,愿把项目给她,小许不假思索就答应了。

男子让小许与其律师联系,并填写申请表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随后,一自称是律师的男子告诉小许,50万元的项目资金可以给她,但需要13500元公证费,小许汇了过去。后来,小许又按男子要求分别汇去40000元保证金和36000元税款。

几天后男子告诉小许,这笔款从海外公司转过来时被海关扣押了,需要交30000元扣押费。小许立即联系自称老总男子求证,对方称是有这么回事,让她听律师的。小许又将所谓的扣押费汇了过去,接着男子以事情办好为由,又让小许给他汇了5000元好处费。

就在小许等款到账时,发现已联系不上他们,自己的微信和电话也被对方拉黑,这时小许意识到被骗。黄山区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侦破工作,并根据小许提供的线索,进行研判和调查。经过近一个月的艰苦工作,警方成功锁定了3名外地犯罪嫌疑人。

6月21日,黄山区警方在江西余干县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曾某、熊某抓获,并为受害者追回了被骗赃款124500元。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以冒充房地产老总和律师身份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参考资料:人民网-轻信他人被骗7万余元 三亚警方抓获诈骗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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