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影响工资普调。
工资普调,一般是指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物价指数、经济发展指数等),为缩小工资收入差距,对全体劳动者进行的工资调整。就用人单位来说也是这样,公司根据经营利润状况、发展需要和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工资进行普调。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影响工资普调。
现行的工资构成,其中重要一项是职务工资。因此,职务的升降直接影响工资的升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党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这样,党外职务没有发生变化,职务工资也就不会受到影响。
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录)
第九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