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补办所缺少的年检并买好保险,将所有手续补办齐全,按照规定完成相关车辆审验手续。便可到交警大队提车。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2. 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属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任的,处罚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 机动车被警察扣留以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驾驶员)需要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强制保险)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去交警队接受处理。
4. 交警队在审核所有材料以后,会开具通知单去车辆检测站进行机动车技术检验,然后凭合格证明到交警队接受罚款和扣分处罚,并且出具放车单。
5. 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可以罚款50-200元,可并处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