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可以加急申请办理。
遇到以下15类情况,市民可按急需申领居住证办理:
1. 办理义务教育的;
2. 办理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
3. 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
4. 办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
5. 办理出入境证件的;
6. 办理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的;
7.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8.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
9. 办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
10. 办理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的;
11. 办理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
12. 办理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的;
13. 办理参加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的;
14. 办理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的;
15. 办理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的。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公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申领人急需居住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对急需办理居住证的范围和所需申报材料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对确能出具在我市已居住满半年以上证明材料及急需办理居住证相关证明材料的,申领人本人持上述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可到属地派出所申领加急居住证,经分局户政大队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