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想法院申请行政复议。
以东莞市为例,行政复议流程如下:
一、申请流程:
1、申请人主体资格合格,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提交驾驶证、行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份书面复议申请。
3、有复议请求、事实根据、证据材料。
4、符合60日复议申请期限。
二、受理流程:
1、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是否予以受理,除不予受理、转送外,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2、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3、不予受理的,5日内作出不受理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五)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递交复议申请书。
第三十八条 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或者证据,并提出答辩书。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复议。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交警支队行政复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