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装修不甚把承重墙砸了,物业发现后要罚我两万快钱,这合理吗?不属于敲诈吗?

2022-04-14 家居 73阅读

合理且不属于敲诈。

海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装修破坏承重墙将行使最高罚款20万元的处罚权。日前,这一权力已被列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内容中。

据了解,此规定细化了房地部门、区县政府的权限,以及物业在违法行为出现的24小时内报告的权限,同时加大了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规定对业主、使用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业主、使用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最高可处10万元的罚款等。

为了预防和减少物业管理纠纷的发生和扩大,《规定(草案)》(修改稿)还规定了当事人自行调节和通过司法调节的程序,即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定或者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行为,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利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据介绍,为了保证快速有效机制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通过书面说明的形式,希望政府部门充实执法队伍,严格执法,以保证该法规的有效实施。同时建议市政府对法规实施所需要的执法队伍、执法力量等进行合理配置,推进综合执法。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特别强调,书面说明与法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五十条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按照房屋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物业。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破坏房屋外貌;

(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一条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

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使用人。

在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装饰装修房屋情况进行现场巡查,业主应当予以配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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