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规定的转学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到其他省份的,要符合转入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2、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当地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安排入学;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依据转出学校所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入申请并上传相关接收证明后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扩展资料:
学生转学证明(模板)
转证(xx 年)xx 号
姓名xx-x, 性别x ,学籍号xx ,xx-xx年xx月出生,系xx年级xx班级 学生,现因 xx-xx申请转学,经审核,同意转出。请安排学校并编入xx年级继续学习。
(学校盖章) (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xx-xx年xx月 xx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