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不得高于购房总金额、实际费用的80%;以抵押方式贷款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现值的60%-80%(住宅楼房80%、营业房60%、平房60%、瓦房60%)。
(二)贷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35万元。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住房的,市直中心和科区管理部、霍市管理部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一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其他管理部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25万元,一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
(三)企业职工贷款金额按借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20倍计算,若单方缴存按单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20倍计算(公积金余额以贷款日管理中心帐户登记为准),但必须同时符合本条中的(一)、(二)项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适用本条。
(四)不满一年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借款人贷款年限和月还款额确定,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工资总和的二分之一(计算贷款额度的工资额按借款人及其配偶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确定),但必须同时符合本条中的(一)、(二)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