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由县医院转入市级医院(要有原县级医院的住院号)比直接去市级医院报销的比率高。
按照我国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要求,必须是先到就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必须是分级转诊,不可通过县级医疗机构转诊自己直接就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否则,医疗费是无法报销的。
扩展资料:
1、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为:参保人员在统筹期间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一般分为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大病补偿三个部分。
要注意的是,新农合也设立了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在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支付,若是在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
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其余可报销的特殊病种,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
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包括治疗期间必须的支持疗法和全身、局部反应对症处理,一般辅助治疗不列入报销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