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的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
虽然在农村很多房子都没有办房产证,但其实,农村房子跟城里房子一样,都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PS: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正式施行,实现了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双证合一,现在办理的是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对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有详细介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二条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五)其他必要材料。
二、买了别人的房子,怎么证明房子归我?拆迁费归谁?
买了别人的房子应及时去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也就是说,不动产权证书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
如果没变更登记,那所买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归原主人,那么,拆迁赔偿款也是赔给原主人;如果变更了登记,买房方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那说明房子归买房方所有了,拆迁赔偿款自然就归买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