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隶属关系一般指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指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
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按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12404-90)填写
1、中央属: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等。
2、省属: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3、地区属或 市属: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和直辖市辖区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4、县属: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自治旗、县级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5、街道属: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建制市的市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管理的单位。
6、镇属: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制镇政府所管辖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
7、乡属:指乡一级人民政府及直属行政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