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居民生活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477元。
以晋中市为例,第一档电量为170千瓦时及以下,电价不做调整,仍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477元。
第二档电量为171-260千瓦时,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5分,加价后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27元。第三档电量为26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加价后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777元。
扩展资料:
居民生活用电的相关要求规定:
1、试行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弥补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等项支出。
2、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居民阶梯电价抄表周期与现行供电企业抄表周期相衔接,即每2个月为一次抄表周期,并严格抄表例日管理。其中对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用户,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
3、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4、要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的电价监管,整顿规范电价秩序,严肃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确保国家试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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