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开始后,我怎么传递我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给单位或给税务局?

2020-09-19 财经 106阅读

有三种传递方式:

远程办税端,电子发送,纸质报表;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

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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