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财产关系和经济法有什么区别

2022-04-19 教育 198阅读
1、财产关系

百科对财产关系的定义是:在法律上被确认的所有制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其特点是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发生、受价值规律支配。那么,这与民法中的平等原值、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及经济法中的遵循价值规律原则是向匹配的。从定义上来说,经济法强调的是不平等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国家调控),而民法上强调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就是界限(区别)之一吧。
但是同时,民法规定和调整平等的(经济)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而我们又是在经济活动中(受经济法调整)开展经济活动的,界限还真不明显……
2、民法中涉及哪些财产关系
那就得对“财产关系”进行分类了,该如何分类?民法中对财产的处置主要是占有、支配和流转,由此产生了占有关系、支配关系和流转关系。(同时,大民法中的《婚姻法》中还有“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我觉得只是主体为夫妻二人的差别而已)。民法中有财产的占有、支配和流转,由此产生了所有权、用益权和债权等,经济法和商法中同样也包含,只是商法的主体主要是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社团法人等),经济法的主体是国家(调控)行政部门,如税收部门等。从三种财产关系的分类上而言,若论是否有界限,我觉得主要在参与的主体同。
3、经济法和商法中有没有涉及到财产关系
结合财产关系的定义和分类,我觉得财产关系既然是一个法律概念,那么它应该是贯穿于所有的法律,或者所有的部门立法都会考虑到的,毕竟它是生产关系在法律层面的体现。肯定是有啦,但还是离不开上述的三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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