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附件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的表式与填报说明。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填表说明:
一、 适用范围
本表由扣缴义务人填报。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时,其支付所得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填报。初次申报后,以后月份只需报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的信息。
二、 扣缴义务人填报本表时,“姓名、国籍(地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残疾烈属孤老”为所有纳税人的必填项;其余则根据纳税人自身情况选择后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