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由私人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构成。人们常说的“医疗保险”(Medicare)属于政府资助的社会保险项目,在美国,不少人同时参加私人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
美国私人医疗保险
美国私人保险的一大特点是雇主为雇员支付保险金(Employer-Provided Insurance),这种情况约占90%。这是二战期间政府实行工资和价格管制的一种意外结果。由于医疗保险保健属于非工资福利,当时不受政府管制,雇主便用它来吸引工人。当然,这种情况也有美国所得税税法中某些条款上的原因。
美国社会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方面,政府可起重大作用。政府在这方面建立了三类主要医疗保险项目:医疗保险(Medicare),医疗补贴(Medicaid)和通过联邦所得税税制对私人保险的隐含补贴。政府医疗补贴(Medicaid)项目,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财政转移支付的功能。医疗补贴项目与医疗保险项目的区别是,前者是为贫困者而设,后者是为老年人而设,二者之间没有直接联系。美国的医疗保险行业雇员大约有900万人,每年生产的产值占GDP的14%,约1万亿美元。最大的两项开支是医院(约占39%)和医生服务费(约占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