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2017年04月27日,据公安部网站消息,7月1日将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流程如下图:
扩展资料
1、哪些人会被受理?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2、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仍需要回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的情形有两种:
(1)相貌特征变化大、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3、急用证时怎么办?
对于那些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的人,小海在此提醒,可以去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警察叔叔们能够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身份,及时为你们开具临时身份证明,能帮助你们解决这些问题。
4、挂失申报
日常难免会碰上身份证遗失的问题,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公民如遇身份证丢失、被盗,在户籍地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参考资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