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9种情形下须办人事代理:
1、受聘在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
2、受聘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3、受聘在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
4、受聘在律师、会计审计、评估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
5、受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关系不转入用人单位者);
6、准备报考研究生;
7、自谋职业,准备开公司办企业等;
8、有出国读书或定居意向;
9、择业期(2年)满,不管有无就业单位或暂无其他意向。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考上公务员的参加工作时间从录用之日算起,办理人事代理的可以从代理之日算起,前后衔接,计算连续工龄,可以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相关待遇。但没有办理代理手续的,一律从录用之日算起,录用前的工龄不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