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英语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及面试。北京、山东、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从2006年开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为公务员考试的科目,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
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