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电子商务的涵义和竞争优势
1.B2B电子商务的涵义
电子商务是个新生事物,其产生的历史不长,因而至今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许多专家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纷纷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在电子商务的各种看法中:笔者比较倾向于美国学者瑞维。卡拉科塔和安德鲁·B·惠斯顿在他们的专著《电子商务的前沿》中提出的:“电子商务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买方和卖方的信息、产品和服务联系起来,提高买卖双方商务活动的效率。”由此可见,商务活动的开展,涉及到两方,即一个买方,另一个为卖方。由于在商务活动中买卖双方角色,可以是企业、消费者、政府机构等,因此,电子商务的模式通常有:B2B、B2C、B2G、C2G四类。
B2B电子商务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Internet或专用网方式进行的商务活动。这里企业通常包括制造、流通(商业)和服务企业,因此B2B电子商务的形式又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即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和非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是指在过去一直有交易关系的或者在进行一定交易后要继续进行交易的企业,为了相同的经济利益,而利用信息网络来进行设计、开发市场及库存管理。传统企业在供销链上,通过现代计算机网络手段来进行的商务活动即属此类。非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是指在开放的网络中对每笔交易寻找最佳伙伴,并与伙伴进行全部的交易行为。其最大的特点是:交易双方不以永久、持续交易为前提。
为了更深入地理解B2B电子商务模式及其分类,借助如图1和图2流转程式(包含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可更加清楚理解其涵义。
在图1模式中,买卖双方首先通过Internet直接进行网上商谈、签约和结算,最后再由双方或“第三方物流企业”完成物流配送。对于图1模式的运作,从理论上说,不管买卖双方是否相识,买方的需求通过Internet可找到卖方,而卖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也能通过Internet找到买主。然而,如果买卖双方过去不相识,或过去不曾有过交易关系,那么,在茫茫网海里,双方供求信息的有效沟通仍是不畅的。因此图1模式通常发生在买卖双方是特定企业之间,因此可称之为特定企业间电子商务模式。在图2模式中,买卖双方交易是通过虚拟网络市场进行的。在整个过程中,交易中心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先进的通讯和计算机软件技术.为买卖双方提供市场信息、商品交易、仓储配送、货款结算等全方位服务。由于买卖双方信息沟通是通过交易中心这个平台进行,买卖双方交易撮合的机会大,因此这个交易市场很大,可以遍及全国甚至全球各地。本文中的“B2B电子商务”包含这两类模式。
2.B2B电子商务的竞争优势
与传统商务活动相比,B2B电子商务具有下列5项竞争优势:(1)使买卖双方信息交流低廉、快捷。信息交流是买卖双方实现交易的基础。传统商务活动的信息交流是通过电话、电报或传真等工具,这与Internet信息是以web超文本(包含图像;声音、文本信息)传输不可同日而语。(2)降低企业间的交易成本。首先对于卖方而言,电子商务可以降低企业的促销成本。即通过Internet发布企业相关信息(如企业产品价目表,新产品介绍,经营信息等)和宣传企业形象,与按传统的电视、报纸广告相比,可以更省钱,更有效。因为在网上提供企业的照片、产品档案等多媒体信息有时胜过传统媒体的“千言万语”。据IDC调查,在Internet上做广告促销,可以提高销售数量10倍,而费用只是传统广告的1/10。其次对于买方而言,电子商务可以降低采购成本。传统的原材料采购是一个程序繁锁的过程。而利用Internet,企业可以加强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协作,将原材料采购和产品制造过程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体化的信息传递和处理系统。据通用电气公司的报告称:它们利用电子商务采购系统,可以节约采购费用30%,其中人工成本降低20%,材料成本降低10%。另外,借助Internet,企业还可以在全球市场上寻求最优价格的供应商,而不是只局限于原有的几个商家。(3)减少企业的库存。企业为应付变化莫测的市场需求,通常需保持一定的库存量。但企业高库存政策将增加资金占用成本,且不一定能保证产品或材料是适销货品;而企业低库存政策,可能使生产计划受阻,交货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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