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已签乙方又反悔了该怎么赔偿

2022-04-14 社会 38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32条、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236条、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期为不定期综上,对于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属于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若已在解除合同之前的2个月提前通知承租人,已经大大超过了合理期限,这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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