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换SC在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
月1日正式实施之日开始。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后,食品“QS”标志将
取消。按照新规,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
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
标注“QS”标志。
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
继续使用至完为止。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
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
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
数字组成。
根据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2018年10月1
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
及“QS”标志,取而代之的是有“SC”标志的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