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规定:
1、一般是起飞前24小时以前收不超过10%的退票费起飞前22以内2小时以前收1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20%的退票费,其他规定见航空公司退票明细表。
2、退票只能是原出票地退款,客人如不是本售票点购买的机票,我们只能帮客人取消座位,并在机票的最后一页写上客人于X年X月X日X点X分申请退票,同时盖上公章。若机票后有机场盖的航班延误公章,则该票全退,不收取任何费用。
3、若姓名输错,属同音字错误,其它时间和航段等不变,则可向航空公司申请全退,将重新出票的白联附在退票上面,注明同音字输错,申请全退。
注意:
具体政策以相应的航空公司政策为准。
扩展资料:
以国航全价为例:旅客退票,票款全部退还。因旅客原因,申请飞机票退票,在航班规定起飞时间: 24小时以前,应支付原票款10%的退票费;24小时以内,2小时以前,应支付原票款20%的退票费;2小时以内,应支付原票款30%的退票费;误机,应支付原票款50%的退票费。
以海南航空全价为例:旅客在客票上注明的航班起飞时间24小时以前申请退票,应支付原票款10%的退票费。 在起飞前2小时至24小时内申请退票,应支付原票款20%退票费。
在起飞前2小时以内申请退票,应支付原票款30%的退票款。 革命残废军人、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因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变更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旅客退票免收退票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票退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