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刑事案件办理规则对传唤没有次数的限制,但是每次传唤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两次传唤之间的间隔时间不能少于12小时,不能以连续传唤的方式变相限制被传唤人的人身自由。如果传唤以后,可能因为构成犯罪,被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传唤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
第一百九十五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扩展资料:
深圳“一警一辅”即可实施传唤抓捕
国内首部地方性辅警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警务人员辅助条例》8月17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赋予辅警一定的执法权限,以解决当前警力不足的问题。
作为一个人口结构严重倒挂的超大型城市,深圳市警力严重不足。在正式警察编制难以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深圳市公安系统组建了多支辅警队伍,人数达3.8万人。
赋予辅警一定的执法权限是此次立法的核心内容。条例对现行的法规作出变通,将目前必须由两名警察执行的10多项执法权限变通为一名警察带领一名辅警即可执行。
具体包括:接报警现场处置;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传唤、抓捕、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
此外,两名以上辅警可以进行治安巡逻、安全巡查等工作。调解民事纠纷、疏导交通等行为,一名辅警即可独立执行。
条例同时明确,辅警不得从事刑事案件调查取证、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技术侦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相关工作。
针对目前对辅警的招聘录用缺乏统一规定,且从业门槛相对较低的问题,条例规定深圳市辅警招聘由公安机关统一实施,并要求应聘辅警须有大专以上学历,以提高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意味着,此前公安机关所聘用的辅助人员不能无条件地直接转换为辅警。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其学历条件可以为高中以上。但是,未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当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否则不予续聘。
此外,条例还建立了辅警的薪酬保障和职级晋级制度,辅警由高到低依次设置为一级辅警至六级辅警。
参考资料:人民网-深圳“一警一辅”即可实施传唤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