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率为3%的优惠利率。
贷款对象是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贷款额度每户1至5万元,期限1至3年;贷款执行国家同期基准利率,按年结息,省财政全程全额贴息。
2015年7月16日,甘肃省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第一次签约仪式暨启动会议在兰州召开。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等部门日前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的通知》,省财政厅与省内相关金融机构计划在58个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结对帮扶)贫困县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2015-2017年为建档立卡的97万户、417万贫困人口发放400亿元贷款。
从今年7月16日开始,精准扶贫贷款工程实施期限为2015-2017年;专项贷款实行规模控制,省财政根据全省减贫人口计划,下达三年贷款规模指导计划,各县(区)在计划内分年度申报贷款需求。贷款对象是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贷款额度每户1至5万元,期限1至3年;贷款执行国家同期基准利率,按年结息,省财政全程全额贴息。贴息资金按照“先收后贴”的原则,由银行先向贷款户收取利息,再由县财政依照申请,审核后向银行支付贴息资金,随即兑付给贷款农户。
专项贷款按照农户自愿申请、县乡审核、张榜公示、县级汇总、省级审批、县级发放的程序进行。专项贷款用于发展富民增收产业,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扶贫贴息贷款的期限以一年为主,最长不超过三年,扶贫贴息贷款统一执行年利率为3%的优惠利率,贷款超过贴息期和展期、逾期的不再享受贴息政策,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