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嘱查对制度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3、输血查对制度
4、饮食查对制度
5、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6、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
1、 转抄医嘱后,应做到第二人查对确认后,方可执行。
2、 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 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 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及时补开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5、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 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各项操作查对
1、 服药、注射、操作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服药、注射、操作前查;服药、注射、操作中查;服药、注射、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 备药前要检查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医嘱是否相符,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和注意事项,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 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 发药及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
1、 取血标本时,必须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做到准确无误;凡两位以上患者同时配血时,血标本要分别、分次采取。
2、 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还应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裂痕。
3、 查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4、 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 输血完毕,按规定时间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送检。
四、饮食查对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患者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 发饮食前,由配餐员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 开饭前,在病床前再查对一次。
五、手术患者查对
1、术前准备(包括接患者时)查对科室、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
2、 查手术名称及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3、 查无菌包内的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 坚持术前、缝合前及缝合后核对纱垫、纱布及各种缝针器械等数目。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六、供应室查对
1、准备器械包,要查对品名、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2、发器械包,要查对名称、消毒日期及灭菌指示剂。
3、 收器械包,要查对数量、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