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担心,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及时补办即可。
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需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扩展资料:
身份证补办:
1、受理。
申领人应向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2、审核。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派出所承办人调取人口信息数据库中申领人基本信息,核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现场取像(扫描)照片及采集指纹信息,打印《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签字认可。
3、审定:同审核标准。
4、告知:派出所承办人将《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交申领人,告知其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时间和地点。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