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青教通字〔2007〕87号)规定,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
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三)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根据《
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细则》(青教通字〔2007〕87号)相关规定,只要您符合外地来青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可根据当年的
招生政策,携带证件按时到教体局规定报名点进行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现在上小学,唉,不知道你看过没有,有的家长晚上开始排队,就是为了孩子上学,而且还得送礼,因为有的学校会说学生已经满了。希望能帮到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