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庞东梅报道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日前表示,目前,国家统计局已经制定了修订《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的初步计划和初步框架。按照工作计划,拟于2014年下半年提出初稿,之后,将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进行论证和修改,拟在2014年底或2015年初形成最终文本,并按程序对外公布。采用新核算方法计算出来的GDP等重要指标数据和修订后的历史数据,拟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按程序对外发布。新核算体系中GDP总量将可能有所增加。
许宪春表示,2008年SNA是1993年SNA的修订版,这次修订在基本核算框架和基本核算原则方面没有根本性变化,主要是针对若干具体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2008年SNA的变化涉及许多方面,包括一些基本概念、基本分类、基本方法以及一些统计指标口径的界定等方面的变化。其中对GDP、居民收入和国民总收入等重要指标影响较大的变化包括:引入知识产权产品概念,将研究与开发支出等计入GDP;引入“经济所有权”概念,使核算结果更加反映实际;将雇员股票期权计入劳动者报酬。
许宪春表示,根据2008年SNA的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为了更好地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统计局拟在以下一些方面进行重点修订:将研究与开发支出计入GDP;核算实际最终消费;改进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核算方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计入财产收入;将雇员股票期权计入劳动者报酬。除了上述五个方面,统计局还将依据2008年SNA,修订有关基本概念、基本分类、基本方法。通过对《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的全面修订,形成一个新的版本,即《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