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双方的签字的合同有法律效益。
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根据《合同法》所规定的条款进行编辑,这样才能合理使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
扩展资料:
如果一方觉得合同不合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进行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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