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时德国政治体制

2022-04-18 综合 488阅读
二战德国是在希特勒的独裁统治下推行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变体)。国家社会主义一般又称作纳粹主义,“纳粹”(Nazi)是德语“国家社会主义者”(Nationalsozialist)的简称,原意是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NationalsozialistischeDeutscheArbeiterpartei,NSDAP,简称国社党)的党员与拥护者。
纳粹德国指在1933年至1945年期间由阿道夫·希特勒和其所领导的纳粹党所统治的德国。纳粹德国有两个官方国名,分别为1933年至1939年使用的德意志第三帝国(德语:DrittesReich)与1939年到1945年的大德意志帝国(德语:GroßdeutschesReich)。“第三帝国”一词指的是继承了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962–1806)“第一帝国”与近代的德意志帝国(1871–1918)“第二帝国”的德国。
纳粹德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起国之一。奥地利与捷克斯洛伐克分别在1938年与1939年被纳粹德国吞并,其中捷克被直接吞并,斯洛伐克则是纳粹德国的傀儡政权。1939年9月,纳粹德国与苏联共同瓜分波兰第二共和国,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至1940年,纳粹德国占领了大半个欧洲,其中包括法国。其占领区内的“不受欢迎的人”和另外一些民族亦不断受到迫害。1940年9月27日,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签订《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结成了侵略性军事同盟,1941年6月22日,纳粹德国对苏联宣战,发动苏德战争,德军一度兵临莫斯科。
在1943年遭到一连串的失败后,战争的天平开始向另一方倾斜。德国城市遭到盟军大规模、有规律地轰炸,而随着战争的进行,德军也面临着资源短缺问题。1945年初,西方盟国自西向东,而苏联则自东向西不断推进。4月,苏军攻入柏林,4月30日希特勒自杀。5月8日,德国投降,并签署投降书,纳粹德国宣告正式灭亡。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