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关于迟到、早退时间的定义。
劳动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员工旷工及迟到如何处罚的的条款;只在第四条中授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纵观所有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一条授权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罚款的规定。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