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以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资格为例: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扩展资料: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有关事项通知:
1、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等具体实施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考务组织实施工作。
2、一级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5月举行,具体日期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统一另行发布。
3、一级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4、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按职责分工做好2017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命题、考试组织及考生成绩有效期接续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