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再次上市的。
重新上市条件主要包括:
1、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一年净资产为正;
3、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股票上市必须经有关机构审查标准并接受相应的管理,执行各种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规定,这就大大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公司的信赖,使之乐于购买公司的股票。同时,由于一般人认为上市公司实力雄厚,也便于公司采用其他方式(如负债)筹措资金。
扩展资料:
但凡退市就要有一个退市标准问题,上市公司退市采用单一标准:三年连续亏损即退市。上市公司退市由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该公司仍然存在,仍可经营。而期货机构退市则由存在变成消亡,这也是退市制度迟迟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公司法》第157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退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