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 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一键确认 提示扣除有效期起止不能为空?怎么处理

2020-08-31 教育 329阅读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时间是有政策规定的,且肯定是不能为空的。

下面51个税管家为大家详细介绍专项附加扣除有效期起止时间的规定。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1)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特别提示: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此外,同“学历教育”一样,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特别提示:由于专项扣除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证书也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才可以生效。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特别提示: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特别提示: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6、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不超过8万元的限额内,可以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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